2009年4月18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也门总检察长欧勒菲在也门首都萨那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也门共和国总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曹建明检察长是应也门总检察长欧勒菲的邀请于4月17日至19日对也门进行访问的。18日,曹建明检察长与欧勒菲总检察长举行了双边会谈,双方表示将加强两国司法领域合作,促进两国检察机关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推动中也双边关系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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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也门总检察长进行会谈 |
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
同日,曹建明检察长还会见了也门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兼最高法院院长萨马维、司法部长艾加巴里和最高反腐委员会副主席巴尔吉斯。中国驻也门大使罗小光陪同代表团出席了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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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见也门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 |
会见也门司法部长 |